根据《指导意见》精神,4月1日起,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按以下流程材料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材料1.《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原件;8.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文本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备注(一)申报材料说明:申报材料提供原件;人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住房套数查询证明提供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
(二)借款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三)借款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四)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五)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原件;(六)已付购房款的发票原件;(七)购房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套数查询证明;
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咨询窗口领取或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福州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携带申请材料到福州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银行窗口收件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4月1日起执行。若有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问题,请咨询12329服务热线或12345热线。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3月21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如何确定?职工工资由哪些组成?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