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重庆某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为案涉楼房加装电梯事项,已经过该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户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依法履行了其他程序,故案涉楼房加装电梯施工符合法律规定。关于完善相关立法,请最高人民法院就加装电梯事项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的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明确提出,设备间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共有和共同管理的事项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简单地以先占使用为标准,必然会诱使业主哄抢有限资源,既无助于培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邻里氛围,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小区道路上的车位有两种类别,其归属不能一概而论。一类是经过规划的车位。《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另一类是没有经过规划的车位。
如果严格按照监管来进行,房子也有是不会烂尾的。当初到底钱是怎么不见的?而在烂尾楼业主看来,银行应该要为此事负最大的责。腾策解读:第一,烂尾楼业主面临既要租房还要还贷的双重压力,他们的主要诉求是复工,因此向银行申请延期还贷,什么时候复工,就什么时候还贷,是合乎情理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