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详见附件。第二十三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予以受理;(二)符合受理条件的,市、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按程序审核备案。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占比每年增加6个百分点以上。到2025年,全省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且不低于土地出让收入的8%。
近日,山西税务公众号发布《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位于迎泽区马庄村两宗城改用地(HGZ-2018、HGZ-2019)挂牌转让,两地块总面积为26452.57平方米(约合39.68亩),起始总价为1.011亿元。据了解,两宗转让地块为迎泽区马庄村城中村改造项目(规划地块七、地块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