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带押过户,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禁止抵押物转移的,需抵押权人同意。
B3地块17#、18#、22#、23#栋住宅/商业已取得房屋初始登记证书,现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
未提交办证资料的业主务必于2022年5月27日前,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前来项目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相关手续。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西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的通知》;
为了加快产证办理工作,请您于2022年3月10日前,携所需的各项资料前往售楼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