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8 09:55:35
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非住宅),同级财政按契税应税价格1%-3%的标准给予购房人补助。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50%下调至30%。本通知自2022年6月7日起实施,至2022年12月31日(含)止。[继续阅读]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或以上住房,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自 2022 年 5 月 20 日起,前 200 名在黄山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足额缴纳契税的,区财政按照产权面积给予下列购房奖励:(一)产权面积 90 ㎡以下,奖励1 万元;(二)产权面积 90 ㎡(含)—120 ㎡(不含),奖励2万元;(三)产权面积 120 ㎡及以上,奖励 3 万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减负增效纾困解难优化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9〕7号),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安徽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请严格遵照执行。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府服务直通车”来信咨询:网传,从9月1日开始施行新版房地产契税改革方案,要按照三个点标准征收契税,是否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