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海港区及开发区西区)由原来的10000元/年调整为12000元/年,其他区县由原来的8000元/年调整为9000元/年。
6月2日,西安发布官方微信号发布《西安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6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的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5条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加大投放力度,及时满足融资需求。
6月1日消息,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称,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6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6月1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下发通知,从6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底,启动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