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购住房,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在东营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时应保留上月还款额三倍(含)以上还款额。
职工开户时间和缴存时间满足以上条件,同时符合青岛市公积金贷款其他申贷条件的,即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前政策为: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