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到,严禁通过举债储备土地,不得通过国企购地等方式虚增土地出让收入,不得巧立名目虚增财政收入,弥补财政收入缺口。
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的登政出〔2022〕28号(网)、登政出〔2022〕29号(网)、登政出〔2022〕30号(网)、登政出〔2022〕31号(网)四宗地因无人参与竞买,重新组织出让。
7月30日,经登封市人民政府批准,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宗地总占地面积196680.9㎡,起始总价约6785.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