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份,南宁市为了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在对近年来各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梳理和整合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6月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和缴存职工渡过难关,南宁市印发《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另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不能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近期,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对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新政自今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